伴随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和劳动条件的改变,人身安全的定义也在持续的扩展,不局限于看得见的条件。一些看不见的气体、温度、噪音、粉尘、射线等在威胁大家生活水平和身体健康,渐渐引起大家的关注。
近期国家发布了两个要紧的法律法规,《中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职员的权利义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救援和调查处置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加大安全管理、搞好生产工作的要紧法律依据。
1、什麽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人类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而引起的疾病。依据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职业中毒、物理原因所致职业病、生物原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得了职业病如何解决?
劳动者假如怀疑自己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准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别,鉴别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别。职业病诊断和鉴别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别管理方法》实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与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职业病的害处
职业病风险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致使职业病的各种风险。职业病风险原因包含: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原因与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有害原因。
卫生部3月12日发布了《职业病风险原因分类目录》,将主要的职业病风险原因分10类,并详细列举了有关行业和工种,是用人单位明确职业病风险控制内容,劳动者知道什么工作可能导致职业病,与卫生行政部门拓展职业卫生检查的依据。